我校获2023年度广西民办高校年检“合格”结论

责编: 徐倩 发布时间:2024-05-16 浏览量:883

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民办高等学校年检结论的通知》(桂教民办〔2024〕4号),公布了2023年度广西民办高校年检结论,全区23所民办高等学校,其中18所高校的年检结论为“合格”,3所高校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2所高校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我校获“合格”结论。

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自治区教育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办法(2022年修订)》,每年都对全区民办高等学校开展年检工作。年检共检查6项一级指标、27项二级指标、84个观测点和22个关注情形,是对民办高校的年度大考。我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自开展年检工作以来,一直被评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