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学位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学籍管理科
责编: 禤丽敏
发布时间: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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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北艺教发〔2021〕25号)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
1.拟授予张依娜等144名同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
2.拟授予徐江慧等9名同学辅修学士学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地址:西校区行政楼317。
附件:1.2023年11月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学生名单(144名)
2.2023年11月拟授予辅修学士学生名单(9名)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