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责编: 禤丽敏
发布时间: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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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依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对《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北艺办〔2014〕22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修订)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