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责编: 禤丽敏 作者: 高霈 发布时间:2021-02-19 浏览量:857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依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对《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北艺办〔2014〕22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修订)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