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运行科 责编: 谭维健 作者: 周蕾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量:529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学校教学工作规范运行,切实保障教学运行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与时间安排
(一)开学第一课教学巡查:9月4日-5日(第一周)。
(二)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巡查:9月4日-22日(第1-3周)。
(二)二级学院自查:9月4日-22日(第1-3周)。
(三)检查反馈:9月25日-29日(第4周)。
二、检查组成员
(一)开学第一课巡查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卢新华、范徽忠
副组长:胡 胜、彭 仁、陶立阳、邱 杰、王 斌、
黄侃明、郑念贻
2.学校巡查小组
组 长:武鹏程、谭维健、林 瑜、吕雅婷、曾之光、
孙竹青、王明森
成 员: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等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干事。
巡查组
主要领导
组长
巡查单位成员
被巡查单位
第1组
胡 胜
曾之光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副院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工作部和教务处干事。
设计艺术学院
第2组
王 斌
林 瑜
通识教育学院副院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工作部和教务处干事。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第3组
黄侃明
吕雅婷
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工作部和教务处干事。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
第4组
彭 仁
孙竹青
人文教育学院副院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工作部和教务处干事。
美术学院
第5组
陶立阳
武鹏程
美术学院副院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工作部和教务处干事。
动画与传媒学院
第6组
郑念贻
谭维健
动画与传媒学院副院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工作部和教务处干事。
人文教育学院
第7组
邱 杰
王明森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创新创业学院院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师工作部和教务处干事。
通识教育学院
3.巡查要求
(1)巡查组通过对教风、学风、教学保障等情况进行巡查,包括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出勤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师授课状态、学生纪律情况、教学设施情况等。
(2)巡查组组长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反馈巡查问题情况。
(3)各巡查组组长在巡查前联系好巡查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巡查人员。
(二)期初教学单位自查组
自查组:
序号
二级学院
开设专业
1
设计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
2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
环境设计、建筑学、土木工程
3
动画与传媒学院
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
4
人文教育学院
哲学、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舞蹈表演、汉语国际教育
5
美术学院
雕塑、绘画、摄影、书法学、美术学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涉及课程
7
通识教育学院
涉及课程
8
创新创业学院
涉及课程
组 长: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
成 员:党总支副书记、教研室主任、教研室副主任、综合办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课程负责人等
(三)期初教学巡查组
组 长:谭维健、郑 岩、禤丽敏、曾之光、周 蕾、
冯 杰、何海源
成 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人及干事
三、检查内容、开展活动及要求
(一)教学常规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各二级学院对本单位教学(学生)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的到岗、到位情况进行检查;相关部门、单位检查教室卫生情况、多媒体设备运行状态及课桌椅使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维修;各二级学院对教师教学准备工作、线上及线下教学开展情况、课程信息化建设、集中实践环节准备情况、实践教学场所(实验室)准备情况进行落实;各二级学院对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落实和自查。9月22日前完成并提交《期初教师教学准备统计表》(附件1)、《实验实训场所检查统计表》(附件2)、《期初教学检查表》(附件3)。
(二)教学研究及运行检查
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检查。检查本学期课表制定情况(包括大四课表)、教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情况等。
提供材料:课表、教务系统检查。
(三)教师课程档案检查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教学档案保存工作,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不定期对各二级学院教学档案进行抽查。重要教学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本学期教师授课的课程档案完成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写等情况。
提供材料:教学任务书、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师个人课表、教学进度表、教学课件等。
(四)教材(讲义)建设、使用检查
检查本学期教材使用情况。
提供材料:教材领用登记表、教材使用情况说明。
四、具体检查分工安排
(一)自查单位
各自查教学单位于9月29日完成自查,并撰写《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4)。
(二)总结与反馈
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是学校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有序运行。如有教学事故发生应及时调查原因、制定方案措施、确保整改成效,并将处理过程记录和整改结果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2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315室,电子档同时发送至邮箱4928-8269@qq.com。未尽事宜,请联系谭维健老师,联系电话:153-0779-9522。
 
附件:1.期初教师教学准备统计表
   2.实验实训场所检查统计表
   3.期初教学检查表
   4.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