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细则》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生评教在教学质量管理中的作用,做好学生评教的组织及管理工作,学校制定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细则》。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3月22日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细则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教师改进教学的重要手段。为充分发挥学生评教在教学质量管理中的作用,做好学生评教的组织及管理工作,增强学生评教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教时间
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考试前进行。
二、评价对象
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
三、评教方式
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依照评教要求,对照每项指标按要求进行评价并填写“建议与意见”。学生评教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教学秘书及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参与。
四、评教要求
(一)学生应认真维护自身的学习权益,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对任课教师负责的态度积极参评,力求评教结果客观、公正。
(二)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所有学生均需参加网上评教工作。
五、评教结果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数据导出、统计、分析,形成学生评教情况分析报告,报送学校领导,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部)。
六、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关于规范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管理办法》(北艺发〔2017〕8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