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美职办〔2022〕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工艺美术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2022年起实施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45号)(详见附件1)。申报专业按照新修订的《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二)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流动到本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
(三)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申报、优先参评,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
(四)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称后,从事与原取得职称系列不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应当进行职称转评。在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可以按照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重新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办理职称转评。结合全区实际设置5年过渡期,2026年及以后晋升职称的,应取得本系列下一级职称并满足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要求。
(五)在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校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校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本校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认定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申报范围和对象
与我校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三)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程序:个人网上申报—二级学院审议推荐—学校审核公示—主管部门审核—各级职改部门审核评审(中初级)或审核推荐(高级)—申报高级的报送高级评委会评审。
(一)个人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人登录网络申报系统(http://my.gxrczc.com/)进行网上申报。
1.填报个人信息。申报人在申报系统内按要求填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学历、下一级职称证书、社保关系、继续教育等已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上传相关材料。如缺少《广西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中标注“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任何一项,申报材料不得提交单位审核推荐。
(1)高技能人才的申报人员请注意勾选相应选项。
(2)电子档案中的照片应为小两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
(3)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及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ptce.gx12333.net/)进行学时登记。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2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1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已实现数据共享的,无需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4)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自由职业申报人员从申报当月起往前6个月应不在任何单位缴纳社保。
2.辅助材料。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辅助材料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经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参评。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3.评审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情况
填写申报人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主要学历从大、中专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包括在不同时期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所担任的职务或职称。
(2)工作业绩情况
工作业绩必须是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包括项目、课题的名称和工作内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况或效果(效益)、获奖及专利情况等。业绩成果原则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并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符合评审条件“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和“附录”要求的业绩成果列在最前面。
(3)学术成果情况
论文、作品、著作情况原则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并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符合评审条件“第八条学术成果条件”和“附录”要求的列在最前面。在期刊发表的论文须同时附上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全文。
4.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有关事项
(1)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除按规定进行网上申报外,需按评审条件第十条附则要求提供1项代表作。代表作提供原件、电子版材料。报送原件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电子版材料(获奖作品照片、获奖证书)需在申报期间发至指定邮箱。代表作由广西工艺美术系列职改办组织评价,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在单位审核时不需要在系统中录入专家鉴定意见。
(2)正高级答辩有关事项。根据评审程序要求,正高级职称评审前,由评委会组织专业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评委会开评前一天,由会务组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报人本人,手机号码以申报人在网络申报系统填写为准。
(二)二级学院推荐
二级学院就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历、资历条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学术成果条件等方面出具审议推荐意见(附件3)。
(三)学校审议、公示及推荐
1.学校职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答辩。在答辩审议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
2.对所有拟推荐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等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
3.推荐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广西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
(四)主管部门审核
教育厅按权限对我校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我校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五)高级评委会评审
根据评审程序要求,正高级职称评审前,由相关评委会组织专业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评委会开评前一天,由会务组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申报人本人,手机号码以申报人在网络申报系统填写为准。
四、申报评审有关时间安排
(一)按照广西工艺美术系列职改办的统一安排,我校接收申报工艺美术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
(二)本年度我校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的评审,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从取得现任职称起算到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送审论文、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年度考核结果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申报人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申报推荐。
(二)按评审采取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10月30日18:00。提交材料后,请留意系统站内消息,并按消息提示缴费。缴费成功方可视为本次申报材料报送成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职称申报。
收费标准按照桂价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助理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员评审收费150元/人次,工艺美术师评审收费230元/人次,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收费380元/人次,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收费450元/人次。
(三)因职称审议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申报人员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按照规范要求报送材料。
(四)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职改办,联系人及电话:韦老师,0779-6870-866。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艺美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45号)
2.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修订)
3.二级学院(教学部)考核推荐意见
4.广西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5.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审批表
6.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