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 “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和 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班风建设,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和《关于加强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风建设的实施办法》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对象为2019级、2020级、2021级在校本科学生和在校学生班级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各科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名,本学年无重修或补考科目。
3.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4.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与寝室公约,积极参与宿舍自我管理,无违规违纪记录。
6.同等条件下,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学生优先推荐。
(二)“优秀标兵”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各科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本学年无重修或补考科目。
3.获得国家、自治区、学校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技能大赛或创新创业等重大赛事活动奖项。
4.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与寝室公约,积极参与宿舍自我管理,无违规违纪记录。
6.同等条件下,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学生优先推荐。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本学年无重修或补考科目,热心社会工作。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担任过一个学年以上的学生干部(班干部、党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学生助理)切实起骨干带头作用。
3.无违规违纪记录。
4.同等条件下,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学生优先推荐。
5.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自治区、学校各类奖学金其中一项者优先推荐。
(四)优秀寝室长评选条件
1.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能很好地平衡宿舍成员关系,宿舍氛围融洽。模范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寝室长应有的职责,工作热情、积极、主动,成为老师、宿管员的得力助手。
2.所在寝室宿风、纪律、安全和卫生等方面表现良好。能主动督促寝室成员按时上课和就寝,帮助宿舍成员形成良好的时间观念。
3.引导寝室成员做好资源节约和寝室卫生,帮助寝室成员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4.按公寓管理规定,凡是出现夜不归宿、喝酒、乱拉电线网线、赌博、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者的宿舍,其寝室长不得参与评优活动。
(五)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和努力服务同学;班级集体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具有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在校期间,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体成员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4.班级各寝室执行宿舍管理规定好。
三、评选比例
(一)学校“三好学生”按照班级人数的5%推荐。
(二)学校“学习标兵”按照专业人数的0.5%推荐。
(三)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推荐1人;团委、学生会、学社联优秀学生干部由团委推荐,学生助理优秀学生干部由相关二级学院和聘用学生助理的部门推荐,推荐人数的比例为学生干部总数的15%。
(四)先进班集体按全校班级数的10%推荐,由学校统一审核评定。其中,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推荐5个班级;设计艺术学院推荐8个班级;动画与传媒学院推荐7个班级;人文教育学院3个班级;美术学院推荐3个班级。
四、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班要成立评选小组,严格按照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审查、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等程序,对照评选条件,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
(二)要广泛宣传,以评优为契机,提高学生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促进优良学风、班风建设。
(三)要坚持标准,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宁缺毋滥,确保质量;评选工作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四)要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要求
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1-2022学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xx学院2021-2022学年 “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及统计表》(见附件3)必须按照附件的样式填写,纸张规格统一用A4纸,完成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上交(签名必须为手写)。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推荐登记表》和《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2年度“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中的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在2022年5月16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于5月16日18时前将附件1、2、3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工处莫圆圆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yxgc11@qq.com。联系电话:0779-6801-211。
2.团委、学生会、学社联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材料报学校团委。联系人:陈文斌,联系电话:0779-6818-022。
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推荐登记表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1-2022学年“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xx学院2021-2022学年“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及统计表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