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农民画大展征稿通知

来源:广西美术家协会 责编: 王雨 发布时间:2023-01-09 浏览量:160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文化赋能,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同时推动广西农民画艺术的创新发展,广西书画院联合广西美术家协会定于2023年5月在广西书画院举办“2023广西农民画大展”。现将此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书画院广西美术家协会

二、评选委员会: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评审专家组成

三、展览日期:2023年5月初

四、展览地点:广西书画院美术馆

五、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150件

六、参展要求

1.投稿作品应反映主旋律,体现党的二十大精神,描绘乡村振兴新气象、新变化,内容健康向上,并具有一定的人文思想内涵和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在艺术形式、风格语言和技艺表现方面要体现农民画的艺术特征。可以采用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等形式,布面或纸面作画均可。

2.尺寸: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200cm(高)×200cm(宽)。也可以根据作者创作情况自定。

3.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高清电子作品照片(1-5M),每人限投稿5张作品照片(含合作)。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日截止。

4.投稿方式:

添加展览投稿指定微信15277104069/贾安娜,15277131840王博(微信同号),并发送作品原图照片和作品信息,或者将作品电子版照片发送至展览办公室指定邮箱1226296970@qq.com/1031687204@qq.com。(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附上身份证照片)。

5.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6.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广西书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作品无需装裱,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七、作者待遇

1.入选作品前20件的作者具备申请广西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

2.所有入选作品将由广西书画院、广西美术家协会共同颁发入选证书。

八、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九、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信息可在广西书画院微信公众号查看。

 

 

广西书画院

广西美术家协会

2023年1月

 

编辑:王雨

审核:蒋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