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寒假期间借还图书的通知

来源:图书馆综合办公室 责编: 陈智滨 作者: 张新玲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量:1054

各位读者:
寒假将至,为方便广大师生假期阅览图书,图书馆自2023年12月1日起,开始办理寒假图书外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23年12月1日起所借图书(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20日),均视为假期图书,图书借阅期限实行自动顺延。
2.假期所借图书,请在开学一周(2024年2月29日前)内归还,避免因图书逾期产生滞纳金,未能如期归还者,按借阅图书超期处理。
望广大师生周知!最后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寒假!
 
 
 
图书馆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