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 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 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责编: 蒋辉平 作者: 王雨 发布时间:2021-06-14 浏览量:1014

各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2021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在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确定822个项目为2021年度教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86个,一般项目A类333个,一般项目B类403个,现予以公布(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实施教改项目的重要意义,把教改项目作为本校开展教学改革、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取得预期成果。

二、所有教改项目均属于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A类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B类每项资助1万元。各高校自行在自治区财政经费或其他渠道经费中统筹安排教改项目资助经费。

三、教改项目一经立项,研究与实践计划、项目组成员、实施时限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有特殊理由需要调整研究与实践计划、项目组成员或延期,项目负责人应阐明理由,填写《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我厅高教处备案。教改项目实施时限一般为2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并只能延期一次。研究与实践计划、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只允许调整一次。

四、教改项目实行学校负责制,各项目承担高校应对项目的启动、实施和结题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项目指导工作,提高项目研究和实践水平,力争取得高水平教学成果。

五、教改项目应按计划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研究计划和教学实践,并向我厅申报结题。我厅每年安排2次教改项目结题工作,每年4月和9月的第4周为学校上报结题材料的时间。申报结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上报公文。各高校申报教改项目结题的正式公文1份。

(二)《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1份。汇总表信息须经学校审核并盖章,一经提交,不予更改。汇总表的电子版为excel格式。

(三)结题材料。

1.《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4)一式1份。申请表由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科学和规范,由学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审核。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与实施过程、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各种研究与实践成果一式1份。教改项目应提供两类成果。一是理论研究类成果,重点项目应至少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A类应至少发表2篇论文,一般项目B类应至少发表1篇论文,论文内容应与教改项目主题高度相关。如项目负责人出版相关专著,可代替论文。二是教学改革实践类成果,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或教学资源、教材、实验实践教学基地(中心)、教学管理制度或教学改革方案、教学软件等,实践类成果应与教学改革采取的具体措施高度相关。

4.项目申请立项时的《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

5.项目如曾经调整过研究与实践计划、项目组成员或实施时限,需提交《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1份。

上述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并将结题申请表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粘贴于袋的两面。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xgjc@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罗恒,0771—5815-185,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908室。

附件:1.2021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

    2.项目调整申请表、项目结题汇总表、项目结题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