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本科课程考核专项评估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本科课程考核专项评估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课程考核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习效果、评价教学质量、检验教学目标落实的重要手段。为加强课程考核管理,提升教学质量,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北艺质发〔2021〕12号)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北艺教发〔2021〕101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核专项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提高学校课程考核材料质量,规范课程考核工作,提升教学质量,为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奠定基础。
二、评估范围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考试试卷及考查类考核相关材料。
三、评估机构
(一)成立学校专项评估专家组
组 长:胡 胜 陶立阳
成 员:王 洋 谢其祥 朱胜军 李建春 孙竹青
武鹏程 肖 玺 王文刚 白建强 杜 博
熊秀峰 黄 丹 李 佩 罗秋梅 诸小丽
杨 莹 申丽花 林 瑜 郑 岩 胡细木
秘 书:张 茹 潘菲菲
具体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
(二)各教学单位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
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部)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
成 员:由5-7人组成。
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课程考核评估工作。
四、方式及日程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评和学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教学单位自评(6月30日-7月3日)
1.教师自查。相关教学单位组织承担本单位课程的教师自查和整改课程材料。
2.教研室复查。教学单位各教研室对本教研室承担课程考核材料进行复查整改。
3.各教学单位自评。各教学单位成立评估专家组,对所负责保管的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材料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形成本单位《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考核自评报告》。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自查的基本情况(范围、数量、工作步骤和方法等)、总体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纸质版报告请于7月4日前交至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行政楼41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yzljk2021@126.com。
(二)学校评估(7月4日-7月8日)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将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进行现场评估,从各教学单位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的课程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考试和考查材料进行质量评估。
(三)评估结论及反馈整改
校内教学督导专家和校外评估专家将按照《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北艺教发〔2021〕101号)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北艺质发〔2021〕12号)等有关文件,对各教学单位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本科课程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最终的评估等级。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将向各教学单位反馈评估结论及各专家组的意见,各教学单位认真听取校内外专家意见,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的整改。
五、工作要求
本次评估是学校迎接合格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有课程考核材料教学档案的检查工作,确保合格评估阶段课程考核教学档案的零差错。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张茹,156-7881-2707。
附件:1.评估内容清单
2.课程考核专项评估日程安排表
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目录清单
4.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质量评价表
5.北海艺术设计学院试卷批阅和试卷分析质量评价表(考试类)
6.北海艺术设计学院(非试卷)材料质量评价表(考查类)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