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优秀社团”评选
第一条 申请评选社团的基本资格
(一)该学生社团成立满一年;
(二)该学生社团按照学生社团管理部的要求完成学年注册;
(三)该学生社团能够很好的按照《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要求开展活动,在上一年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四)该社团成员数在30人以上。
第二条 材料评定。各社团上交“优秀社团”评选相关材料,由学生社团管理部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初评,然后由校团委对其进行复评,最后确定参加答辩阶段的学生社团名单(不超过申请数的30%)。上交材料包括:
(一)社团基本情况;
(二)社团组织结构基本情况;
(三)干部,社员基本情况;
(四)指导教师基本情况;
(五)社团章程;
(六)活动介绍;
(七)财务资料。
第三条 考评内容及分数说明
(一)社团自身建设(40分)
1.社团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10分)
2.社团负责人有从事社团工作的高度热情和相应的组织能力,有良好的
政治思想素质,有开拓创新精神,威信高。(10分)
3.社团干部按期(一年)换届选举,做好交接工作。(10分)
4.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10分)
(二)社团开展活动情况(60分)
1.社团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两次,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效果好。(10分)
2社团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每次活动人数应达到该社团总人数的四分之二。(10分)
3.社团积极参加对外宣传报道本社团活动。(10分)
4.及时对内外宣传本社团活动。(10分)
5.社团负责人按时参加校团委召开的有关的会议。(10分)
6.每学期开始制定有详尽的计划、活动方案,学期结束有工作总结。(10分)
(三)加减分项目
1.加分项目
(1) 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每项(次)加3分;
(2) 活动新颖、有特色、影响力大,活动的效果好,经校团委讨论认定,每项(次)加10分;
(3) 在对外宣传中表现突出,被市级以上(含市级)媒体报道者,每次10分;
(4) 社团活动获得市级奖励每项(次)加10分:获得校级奖励每项(次)加5分。
2.减分项目
(1) 社团中有同学受警告以上处分,每人每次扣2分;
(2) 社团不能按时登记、注册并申报考评材料,扣5分;
(3) 有关会议,缺席没人每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没人每次扣3分;
(4) 社团不能及时完成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部下达的任务,每次扣5分;
(5) 社团与社团之间发生纠纷,每次扣5分;
(6) 社团活动教室违反教室使用规章条例,每次扣5分。
第四条 奖惩具体方式
(一)校团委依据规定,在各社团自评基上组织团委及学社联干部进行考核评比;
(二)评比优秀社团每学年进行一次;
(三)每年评出“优秀社团”8—10个,“优秀社长”8—10名,学校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四)对于连续两次得分在六十分以下者,经校团委讨论决定,予以撤销;
(五)考评时间:每学年五月份。
第五条 奖励形式
(一)“优秀社团”的评审结果以文件形式向全校宣布,并由学校团委进行表彰,授予荣誉奖状;
(二)“优秀社团”可在同类社团同类活动中优先获得校团委,社联在场地,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
第六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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