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体备课制度及实施细则(修订)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办 责编: 罗秋梅 作者: 王佳碧 发布时间:2021-11-23 浏览量:1095
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思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的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教学水平,推动思政课教学研究,切实改善思政课课堂教学效果,特修订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体备课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集体备课的原则
1.坚持政治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育人道路,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
2.坚持“四备”原则,即备自己、备学生、备教学内容、备教法。
二、集体备课的内容
可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教学内容的需要、学生的思想状况以及教学实际情况制定集体备课的内容,重点围绕教学思路设计、教材内容处理,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探讨,教学调研分析、学科前沿以及课堂设计、课件制作和实践内容等方面问题展开。
三、集体备课的形式
采用一人主讲,集体参与的形式。各教研室根据授课内容将备课任务合理分解,落实到人,相关教师应明确任务,提前准备,提高备课质量。主讲人在参加集体备课之前要做好教学设计、基础课件、教案等,科学确定教学目标,明确重点难点。其他教师也要在备课前深入分析教学内容,领会教学意图,准备发言提纲。每一位教师在集体备课中都应当积极参与讨论,发表自己见解。教研室主任要对讨论的内容把关。
四、集体备课的实施
1.集体备课由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学内容做出相应安排。教研室主任全权负责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集体备课活动,统筹安排,严格把关,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集体备课应包括理论课、实践课和形势与政策课等。 
  2.各教研室应根据课程的特点,以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集思广益,研究和探讨教学大纲的实施、教材及配套教辅材料的使用、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使用、试题库建设、相关课程之间的技术衔接等问题。
  3.根据各专业、各教学班不同的授课对象、教学要求,集体讨论研究其教学内容和方法,确立重点、难点,安排教学进度。
  4.按备课内容,互相听课评课,评价备课实用情况。
  5.集体备课时,教师要结合自已的实际,写出个人教案。既要学习别人的经验,又要体现个人特点。
  6.高级职称教师在集体备课中,有义务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在教学大纲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在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课程知识点等方面给青年教师以必要的指导。 
五、其他要求
  1.集体备课由教研室主任或指定的教师主持。承担该课程教学的所有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均应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和领导参加。
  2.每学期集体备课次数按教材章节内容而定,做到每一章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一课时。
  3.集体备课应由专人做好记录,记录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集体备课时间、备课科目、参加人员、备课内容(章节)、主讲教师陈述内容、集体讨论内容(每位老师的发言)等。每次集体备课的记录,经主持人、主讲人、记录人签名后存档,并附参与备课教师签到表。
  4.集体备课作为教研室及教师的考核内容之一。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