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壮族三月三”及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壮族三月三”、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学生放假
1.壮族三月三:4月21日(星期五)至4月23日(星期日)放假,共三天。
2.劳动节: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共五天。5月6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
由各部门、单位另行通知。
(三)调课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一)请压实责任,周密部署,切实做好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准备工作。
(二)学校实行校领导24小时带班,相关部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上班时间在本部门办公室值班,其他时间实行电话值班,确保手机24小时联络通畅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三)做好甲型流感防控工作。各部门、单位放假前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流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师生工作学习及居住场所做好清洁卫生,经常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假期外出活动,建议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清洁。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尽可能避免与呼吸道疾病症状人员密切接触。
(四)加强安全教育与检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加强师生节假期间安全出行和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防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确保节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