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的通知
来源:学籍管理科
责编: 禤丽敏
发布时间: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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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庭合力育人的功能,减少因学生学业问题给社会、家庭和学生本人带来的矛盾及困难,根据《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诫管理规定》(北艺教发〔2021〕8号)(见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学业预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业预警条件
达到以下学业预警条件即给予学生学业警示告诫:
一级预警:从第一学期结束起,所修读的课程经正常补考或重修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6门以上(含6门)的,予以学业一级预警告诫。
二级预警:从第一学期结束起,所修读的课程经正常补考或重修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4门以上(含4门)但尚未达到6门的,予以学业二级预警告诫。
学习成绩不及格课程虽不达到4门,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等原因预计将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可予以学业一级预警告诫。
二、学业预警工作安排
(一)在完成正常补考、重修的成绩录入后,二级学院核查并汇总达到预警条件的学生名单(如有必要,可分年级实时下达预警),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将加盖教务处公章后的《学业预警告诫通知书》(北艺教发〔2021〕8号 附件1、附件2)下达给学生,并将学生学业情况通知学生家长,提醒他们关注学生,配合学校共同管理。在与受预警告诫学生和家长谈话过程中及时做好谈话记录,留存相关学业预警告诫档案,并做好跟踪管理。
(二)二级学院将《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北艺教发〔2021〕8号 附件3)经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WORD版及盖章的PDF版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诫管理规定》(北艺教发〔2021〕8号)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