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职责范围:
 
1.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态势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为学校凝练办学理念、确立办学思想、确定发展定位等提供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建议与决策依据。
 
2.负责学校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管理、通过科学务实的发展规划引领推动学校高质量规范化发展。
 
3.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指导全校各教学教辅单位、学校各部门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和评估各类分项规划的落实。
 
4.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5.对学校的发展规模、办学层次、办学类型进行整体设计,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并提出学校基本建设布局、资源配置、学科专业设置与调整优化方案。
 
6.负责学校章程的起草和修改,提出管理体制改革与调整方案。
 
7.开展应用本科教育研究,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本科教育与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决策咨询。
 
8.收集、整理学校基础数据,建立数据库;做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统一审核学校上报及对外发布的有关数据;编制学校事业发展年度报告和学校年鉴;综合分析数据信息,开展院校对比研究,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支持。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