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申请认定银龄教师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人事处
责编: 屈志鑫
发布时间: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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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4号)等文件精神,对于已全职在校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达到同层次本校专任教师平均水平的银龄教师,可视同本校专任教师。
经审核,我校有45人符合银铃教师的认定条件,现就其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1日至27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书面(署本人真实姓名)向学校人事处反映,联系人:李老师、屈老师,电话0779-6870-866、6992-220,邮箱:byzgb2019@126.com。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拟申报银龄教师人员名单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人事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