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先进基层 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的通知(北艺党〔2021〕8号)
学校各党总支、各直属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全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创先争优,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 班子坚强有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模范履行职能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组织力,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党组织班子健全。党组织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履行党建责任到位,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正常,所辖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3.党内工作制度健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各项工作运行良好;
4.群众满意度高。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群众公认,受到群众拥护;
5.发展成效显著。根据学校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部署、要求,带领广大党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6.近2年来党员队伍中没有因违纪违法而被问责或处分的情况。
(二)优秀共产党员
1.中共正式党员;
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带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做到“两个维护”。信念过硬、政治过硬、作风过硬、担当作为、敢于争先、克难攻坚、攻城拔寨、充满激情、争先创优、干事成事、实绩突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工作和学习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在本职岗位上有优异表现和突出贡献;
4.服务师生,服务教学,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2020年年度考核为良好以上等次;
7.个人学习强国积分达到20000分。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注重实践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业务能力强;
5.一般应当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
6.个人学习强国积分达到20000分。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
1.担任党支部书记1年以上;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党支部工作,服务意识强,严格履行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探索党支部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途径,使党支部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党支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4.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在学校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个人学习强国积分达到20000分。
二、评选范围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全体中共正式党员。
三、评选表彰名额
(一)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
推荐范围:全校各基层党组织。
推荐名额:每个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限报1个,按基层党组织总数15%进行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优秀共产党员32名
推荐范围: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推荐名额:教师优秀共产党员29名,学生优秀共产党员3名,按各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的15%进行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
推荐范围:各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学校党委职能部门的专职工作人员。
推荐名额:每个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限报1名,按党务工作者总数15%进行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优秀党支部书记8名
推荐范围:全校各党支部书记。
推荐名额:按党支部总数40%比例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推荐办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级党组织根据评选名额在全校范围内提名推荐。各级党组织进行自荐的,须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附件 2)。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由各级党组织在本单位范围内按名额推荐,被推荐人分别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附件 3)、《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附件 4)、《优秀党支部书记审批表》(附件 5)。并分别附每个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突出亮点,每个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在 1500字左右)。
3.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不可重复推荐、评选。
4.各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推荐的基础上,汇总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名册汇总表》(附件 6)。
5.学校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复核,并成立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名额、考核情况、有关部门意见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和表彰对象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然后将最终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
(二)工作要求
本次党内评选表彰活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所推荐的对象,应向基层一线倾斜,确保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各推荐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把推荐过程,作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鞭策后进的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五、表彰方式
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七•一”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号召广大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向他们学习,努力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先争优。
1.先进基层党组织:500元/个
2.优秀共产党员:100元/人
3.优秀党务工作者:200元/人
4.优秀党支部书记:200元/人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方式: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byzzb2021@163.com,纸质版交至组织部办公室瞿颖处(行政楼203)
(二)材料报送排版要求:文字材料总标题为2号方正小标宋,一级标题为3号黑体,二级标题为3号楷体,正文为3号方正仿宋简体,正文中所有阿拉伯数字和拼音字母一般用新罗马字体,行距设置为固定值28号。审批表内文字为宋体五号,行距设置为1.5倍。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下周四)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呈报审批表
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呈报审批表
4.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呈报审批表
5.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优秀党支部书记呈报审批表
6.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册汇总表
中共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