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艺术设计学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管理规定
为提升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与领导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作风优良、理论扎实和业务娴熟的高水平管理队伍,更好地满足学校教学、科研与服务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提高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为重要内容,按照“培训方式多样化,培养内容层次化,培养对象梯队化”的思路,逐步形成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符合学校领导干部成长规律的培养培训机制。
二、培训对象
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为主体,根据学习需要扩展至相关人员。
三、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由人事处统筹,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结合年度培训计划,每年择期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
(二)成果分享。针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或其他人员的集中培训召开学习成果汇报会,参培人员需将学习成果在会上向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汇报,相互学习。
(三)个别培养。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内部实际支持干部开展个性化的培养培训等。
(四)自主学习。领导干部应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学习,增强自身本领,提高综合素质和任职能力。
四、培训重点
(一)领导能力提升专题。以提高学校各级领导的领导能力,管理水平为中心,重点提高各级领导的领导艺术和能力,发挥各级领导的领导作用。
(二)学校文化价值体系学习专题。以提高领导干部对学校精神文化价值体系的认知为出发点,加大学校精神文化价值体系的宣贯力度,增强领导干部对学校精神文化价值的认同感,使学校精神文化价值体系真正落地。
(三)任职能力提升专题。以提高专业技能、业务能力为核心,分岗位类型开展有针对性地专项提升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本职工作的履职能力和创新能力。
1.教学管理能力提升。面向校级各类教学管理人员、各教学管理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等,以增强对教育政策的理解和贯彻能力,提高教学管理方法和艺术,教学实践管理等工作能力的提升为主线,不断增强各级教学管理人员的任职能力。
2.职能业务能力提升。结合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范围,针对各业务部门的领导干部开展与本单位业务知识和技能提升相关的培训,加强对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实践经验。
(四)储备人才培养专题。组织开展校内各级领导储备人才的遴选和培养工作,为各级领导干部队伍提供人才支撑。
五、学习要求
(一)集体培训为学校统筹安排活动,原则上所安排的人员都必须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勤或请假。
(二)参加集体培训的领导干部须全程认真参与,做好学习记录,并按时完成有关学习任务。
(三)中层领导干部培训实行“学时制”,每位中层领导干部年培训学时须达到48学时及以上,其中党组织书记每年集中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学时换算方法为:每1小时记1学时,半天按4学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8学时。
六、保障措施
(一)中层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各二级单位须密切配合,共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培训管理体制,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培训的运行机制。
(二)切实加强中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在师资培训经费中单列,并随着学校的发展逐年增长,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完成。
(三)建立健全中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规定,将中层领导干部的培训记录及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培训成效落到实处。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